新《勞動合同法》實施 勞務派遣工有了新期盼
7月1日起,《勞動合同法》修正案和《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》正式實施,規(guī)定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不得超過用工總數的一定比例,還規(guī)定必須同工同酬。這無疑抬高了勞務派遣用工的準入門檻,更對企業(yè)以往的用工方式及理念提出了挑戰(zhàn),濫用勞務派遣將被限制。
那么,我國大量勞務派遣工該何去何從?記者走訪調查數家企業(yè)后發(fā)現,勞務派遣工對于新法的實施充滿期盼。
勞務派遣工:有盼望,有憂慮
“勞務派遣同工同酬”,這讓在某通信公司的窗口服務人員柳春看到了希望。
四年前,剛剛大學畢業(yè)的柳春被公司錄用。“當時明確招收的是勞務派遣工,工資是底薪加提成。”柳春說。柳春沒有在意“勞務派遣”的身份,呆了一年多后,她發(fā)現當初招聘的幾十人已經跳槽了三分之二,雖然公司內部有與業(yè)績掛鉤的相關制度,但憑業(yè)績實現轉編非常困難。“窗口單位大部分人員是勞務工,合同工數量不到百分之二十。雖然干一樣的工作,但他們的底薪要比我們高1000多元。”柳春說。
孫倩倩,在某電視臺工作了7年的編導。她希望“同工同酬”不僅是指日常工資獎金,社會保險以及福利等都能跟正式工接軌。這7年來,她都是自己繳納公積金,勞務派遣公司每月只為她繳納失業(yè)保險等3種險種。“如果能轉為臺里的正式編制就好了。”孫倩倩說,“我已經在這里熬了7年,不想放棄。”
在調查中記者發(fā)現,我國不少勞務派遣工集中在金融、通信、石油等國有單位,這些單位本身存在就業(yè)吸引力,因此盡管勞務派遣工在待遇、晉升等方面與合同工相比弱勢明顯,但每年依舊有大批就業(yè)者前來應聘。
新法規(guī)定“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不得超過用工總數的一定比例”,這也讓部分員工對未來產生了一絲憂慮。“單位不可能把現有的勞務派遣工全部轉正,如果把我們辭退或者把業(yè)務外包出去,我們連目前的固定工作和保障都沒有了。”馬尾某物流企業(yè)員工陸煌說。
企業(yè):或提早布局,或觀望等待
“新法嚴格落實后,勞務派遣工超比例的企業(yè)可能做出三種選擇:將一部分勞務派遣工轉為正式工;將勞務派遣工退回勞務派遣公司;干脆將部分勞務外包出去,從而省去自身用工的風險和麻煩。”省總工會法律保障部調研員王德紅說。